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调整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我院拟启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确保修订工作科学精准、切实可行,现向各二级学院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背景与总体目标
(一)修订背景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兴产业蓬勃兴起,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我校正全力推进职业本科大学创建工作,构建“专科-本科”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关键任务。我校现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体系及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已逐渐显现出与产业发展需求衔接不够紧密、与职教本科专业衔接缺乏系统性等问题。
(二)总体目标
本次修订以“服务产业发展、对接职教本科、提升培养质量、突出办学特色”为总体目标,通过优化专业结构、革新课程体系、完善培养模式,构建与新时代产业发展相适应、与职教本科专业无缝衔接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输送更多符合实际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为学校职业本科大学创建提供有力支撑。
二、核心修订内容
(一)专业设置优化:对接职教本科,构建衔接体系
1.淘汰滞后专业:对与全日制专业设置脱节、产业需求萎缩、办学效益不佳且无法与职教本科专业形成有效衔接的专业予以淘汰。结合我校实际,拟首先淘汰“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全日制专业已不再设置该专业,且与我校规划的职教本科专业衔接性较弱)。
2.增设新兴专业: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同时紧密对接我校职业本科规划设置的专业群,拟增设“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具体专业名称需结合我校职教本科专业布局进一步论证,确保新增专业与职教本科专业在学科基础、培养方向上形成纵向衔接。
3.保留专业评估与衔接优化:对现有保留的11个专业(文史类: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大数据与会计;理工类: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评估专业与我校职教本科同类或相近专业的衔接适配性,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保留、调整培养方向或优化课程体系,确保保留专业能为职教本科输送具备扎实专科基础的优质生源。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贯通培养,强化衔接效能
1.课程体系革新与衔接设计:针对现有专业,全面梳理课程设置,删除与产业发展脱节的传统课程,增设反映行业前沿技术、新兴业态的核心课程。同时,对照我校职教本科同类专业的课程标准,构建“专科-本科”贯通的课程体系,明确专科阶段核心课程与本科阶段课程的衔接节点,避免重复教学,确保知识体系的连贯性和递进性。例如,在市场营销专业增设“数字营销”、“直播电商运营”等课程,并与职教本科“市场营销策划”等课程形成衔接;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强化“网络安全”、“大数据应用”等内容,为衔接本科“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奠定基础。
2.课时分配优化与能力衔接:合理调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时比例,增加实践教学课时占比,强化校企合作实训、项目式教学等环节。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学习能力,确保学生在专科阶段形成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能顺利对接职教本科的培养要求,提升岗位适配能力和升学潜力。
3.培养模式完善与衔接保障:结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特点,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优化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提升教学的灵活性和实效性。同时,建立专本衔接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明确专科阶段学生升入本科阶段的能力考核要求,形成“培养-考核-衔接”的闭环机制。
三、征求意见重点方向
1.对拟淘汰“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意见,以及是否有其他建议淘汰的专业(需说明理由,如全日制专业停设、产业需求不足、无法与职教本科衔接等)。
2.对拟增设“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专业的意见,包括专业名称的合理性、人才培养定位、核心课程设置建议,以及与我校职教本科相关专业的衔接思路等;是否有其他建议增设的新兴专业(需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产业需求及职教本科专业布局说明)。
3.对现有保留专业与职教本科专业衔接的意见,包括衔接专业匹配建议、课程体系贯通设计方案、核心课程衔接节点等;以及现有专业课程体系修订的具体建议,如应增设或删除的课程、课时分配调整方案、实践教学环节设计等。
4.关于专本衔接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如升学考核标准制定、学分互认机制、教学资源共享等;以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如教学模式创新、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机制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专业调整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院学科优势、师资力量及产业对接情况,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及教学管理人员开展专题研讨,确保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2.认真梳理,形成书面意见:请各二级学院将研讨形成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形成书面意见:
1)对拟淘汰专业的意见,请填写附件1。
2)对拟新增专业意见,请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职成〔2022〕79 号)中《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的要求(见附件2),编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对现有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意见,请在原方案文本(见附件3)上进行修改并形成新的方案。
4)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其他意见(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基础学院对公共基础课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附件4。
3.按时报送,确保实效:请于12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扫描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及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7743559@qq.com。联系人:俞占祥;联系电话:0577-88373418,13858846769。
本次专业调整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事关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长远发展,恳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各学院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充分吸纳合理建议,确保修订工作顺利推进。修订工作的劳务酬金参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量及酬金发放管理办法》(温职院〔2025〕13号)执行。
附件:
1.拟淘汰专业的意见
2.《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现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本
4.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链接: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 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