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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专科函授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9-30 14:56:01 |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经学历教育科审核,拟对郑元纯等568名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专科函授学生拟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月,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如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向继教院学历教育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0577-8837395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37号行政楼208室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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