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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 2019-7-23 18:51:43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号令,我国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已经成为目前职场上的最热门职业之一。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推出不久,广受业内人士的认可和欢迎,被誉为“含金量高、发展势头最好的证书之一”。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经统一鉴定执证上岗。是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报名事项

填写培训认证个人申报表1份、毕业证书(需打印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正面免冠二寸白底电子版1份。

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兴趣、有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各行业从业人员

开课时间

暂定2019921 (周面授只限四级   

考试时间

20191116日(周六)

报名地点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一楼108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37号)

晟世教育(鹿城区高田路5号)

四级报考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报名费用

四级:1500元(面授班)   980元(网络班)     1980(面授+网络班)

三级:1280元(网络班)  二级:1580元(网络班)   一级:1980元(网络班)

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费、场地等费用,鉴定费、餐费学员自理

培训课程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相关补贴政策】

参加职业资格技能培训与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条件者将享受以下政策:

1.各地就业专项转移资金补贴或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四级学员失业保险累计参保12个月以上补贴1500元);

2.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可以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或基层工会会费报销;

4.部分城市可作为高技能人才落户城镇的依据;

5.职业资格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用人单位给予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 13676545510   18958713212   1896625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