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调整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浙江省发改委: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规定,目前我校共有21个成人教育专业,现请示按照不超过10%的上浮幅度调整学费,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见附件)自2020年9月开始执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我校将继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报告。
附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学费标准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6日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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